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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議題
Article and News


碳排配額遞減、總量緊縮 歐盟碳價漲勢確立
分析市場微幅上調未來幾年歐盟碳價預測,同時預期2026年市場交易將呈劇烈波動。歐盟藉「減少免費配額」與「收緊總量上限」兩大政策工具強化企業減碳誘因,墊高碳價上漲預期。
2月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總統主持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6次會議 & 台版 CBAM 最新進展
總統於1月22日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議」,強調全球淨零轉型與極端氣候挑戰已成為 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與社會穩定的重要關鍵。政府將持續朝「減碳顧企業」與「淨零救地球」兩大方向,完善制度環境、攜手產業與全民落實減碳與能源轉型行動。
1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越南碳權交易框架拍板 2028年起強制碳排總量管制
越南24日敲定國內碳權交易架構、管理等相關規範,將透過證券交易機制,根據已配發的碳權開始試行碳權交易。為推動減碳並提升綠色科技,越南將自2028年起正式實施全國跨產業的強制性碳排放總量管制。
1月26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綠色採購點亮永續未來!環境部擴大表揚機制 申報達5千萬即獲電子獎狀並公開表揚
為激勵民間企業投入淨零轉型,環境部於昨(21)日召開「115年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表揚原則」研商會,正式宣布未來表揚機制將更具普惠性與激勵效果。明確指出,凡申報綠色採購金額達新臺幣5,000萬元之單位,環境部將核發電子獎狀,並於「環境部淨零綠生活資訊平臺」公開名單;各組別採購金額排序前10名之績優企業,更將受邀於典禮接受公開表揚,期盼藉此肯定企業對永續發展的貢獻。
1月2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聯合國秘書長 2026 年優先事項談話:氣候行動已是全球和平與正義的核心議題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近日在聯合國大會就「2026 年優先事項」發表談話,內容涵蓋和平、安全、發展、多邊體系改革與科技治理等議題。其中,氣候變遷被明確納入全球和平、發展與正義的討論框架之中。
1月2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環境部公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
為完善我國碳費制度,並確保國內產業在淨零轉型過渡期間之國際競爭力,環境部於今日正式公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本原則明定「類別一、行業別認定」及「類別二、維護產業國際競爭力」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之資格條件。環境部強調,高碳洩漏風險之認定並非無條件豁免,業者必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成減量指定目標,方可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以驅動實質減碳。
1月1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金管會發布「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增加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可比性,引導證券商及期貨商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112年8月17日發布「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下稱接軌藍圖),規範證券商及期貨商於年度財務報告中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另精簡證券商及期貨商財務報告附註揭露事項,金管會研擬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1月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2026年多項證券新制 上市公司分階段揭露碳盤查資訊
2026年正式報到,呼應永續等大趨勢,今年起將有多項證券新制上路,包括全體上市公司應分階段於年報及永續報告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碳盤查)及減量相關資訊,公司治理評鑑也從今年起將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證交所特別提醒上市公司注意法規及制度變動。
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環境部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CCS)為全球邁向淨零排放不可或缺的一環,CCS亦為我國淨零重要策略。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9條規定,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明定封存核准申請程序、監測及管理等事項,確保封存場址安全,維護環境品質與落實國家減碳目標。
2025年12月2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修正發布 擴大列管事業盤查更彈性
為因應今(114)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下稱擴大列管事業),涵蓋了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及大專校院等多元行業特性與營運模式,與過往納管製造業等存在顯著差異,環境部於今年12月19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旨在使盤查作業貼近擴大列管事業的實際情形,並提供更具彈性的管理方式,以逐步擴大並強化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源管理,提升治理能量。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2025年12月19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歐盟公布多項法案宣告CBAM明年正式上路!環境部將攜手相關部會持續協助產業因應
歐盟執委會於昨(17)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最終實施期間(Definitive Period)的多項執行法案及授權法案草案,今日環境部針對歐盟公布法案內容進行說明,並強調我國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將成為臺灣產業與歐盟CBAM銜接、爭取碳費扣減的重要基礎。環境部指出,將持續與經濟部及產業界合作,協助企業因應歐盟CBAM,降低衝擊、提升競爭力。
2025年12月19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環境部預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我國碳費制度今年正式上路,為避免碳洩漏,「碳費收費辦法」第六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如有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且屬高碳洩漏風險者,適用收費排放量調整,初期係數0.2折扣。環境部今(18)日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規範申請資格、應檢具文件、審查程序及後續管理事項。
2025年12月1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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