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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資源
2050淨零是共同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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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發布「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 善用溫管基金協助事業與學研投入減碳與調適
為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並加速我國淨零碳排進程,環境部於日前正式發布了「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與「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兩項關鍵子法。這兩項政策的確立,不僅正式宣告台灣進入實質碳定價與碳權自主管理的時代,更對企業未來的新建、擴建計畫,以及減碳投資的資產化路徑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本文將為您整理這兩項新制的重點事實與核心影響,協助企業及早因應政策變化。
3天前


環境部預告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草案,基金用途增列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為協助事業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工作,建構多元財務機制,環境部研擬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增列基金用途可用於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於今(7)日辦理草案預告程序,廣徵各界意見。
7月9日


減輕企業負擔!環境部與金管會攜手調和盤查規範、建置範疇三係數並研訂反漂綠指引
為減輕企業申報負擔並順應歐盟永續綜合套案(EU Omnibus I)放緩與簡化趨勢,環境部與金管會展開跨部會協商,將調和盤查規範、合作建置範疇三碳排放係數,以避免企業重工並降低成本。此外,針對坊間氾濫且收費高昂的 ESG 獎項與顧問服務,環境部預計於 115 年底前訂定反漂綠指引,建構透明且具公信力的綠色生態系,引導企業落實真實減碳。
6月18日


環境部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
為加速我國邁向2050淨零排放,我國自2025年起已正式邁入碳排有價時代,並於今年5月底完成第一年申報繳納碳費。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碳費為「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主要來源之一,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之用。為妥善運用溫管基金,發揮其補助事業及學術機構投入創新技術之最大效益,環境部於今(10)日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
6月16日


最新政策動態整理:發布最新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與碳定價制度里程碑
環境部公布最新辦理情形,包含「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最新統計結果,以及「首期碳費申報繳費」初步統計結果。本篇文章整理官方說明內容,以及環境部後續規劃與提醒。
6月3日


最新政策動態整理:從氣候調適、資源循環到跨境減碳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嚴峻挑戰與淨零轉型的趨勢,臺灣正積極透過跨部會協調與國際合作,全面推動各項永續政策。近期,從總統府的國土防禦戰略、金管會的減塑倡議,到環境部的國際碳權合作,各項行動均顯示政府欲健建構全方位的穩健永續生態系。
5月12日


行政院推動節能淨零轉型與企業環保獎啟動 公私協力加速邁向2050淨零
為因應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挑戰,環境部近期發布兩項重要政策與行動,一方面由行政院帶頭推動公部門節能與再生能源整合措施,另一方面啟動「第8屆國家企業環保獎」,鼓勵企業深化環境治理與淨零轉型,展現公私部門協力推動永續發展的決心。
4月30日


中東戰事燃料價格波動 5月底前可申請碳費展延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境部今天表示,因應中東情勢國際燃料上漲,若事業單位配合行政院執行穩定物價,可在5月底前申請碳費展延與分期繳納;目前碳費制度已有具體減碳成效,不會貿然提高費率。
4月17日


行政院核定六大部門「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 以五年具體減碳行動達成我國2030年階段管制目標
行政院於今(2026)年2月26日核定第三期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執行期自2026年至2030年止,中央有關機關將依據三期減量行動方案落實執行六大部門減量策略及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搭配定期管考、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共同承擔達成我國2030年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
3月16日


環境部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規定落實資訊公開
為落實碳費制度資訊公開原則,環境部依據「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自3月起於該部氣候變遷署網站「碳費專區」,公開經該部審查核定之自主減量計畫,各界關心碳費制度的朋友,可上網查詢。
3月10日


農產品碳足跡新里程 環境部攜手農業部及業者引導低碳生產與綠色消費
為深化國人永續生活轉型,環境部與農業部於今(25)日共同舉辦「農產品碳足跡新里程,永續生活綠轉型」聯合記者會,正式展示跨部會合作推動農產品碳足跡標籤的具體成果。政府透過流程簡化、導入數位工具及提供補助誘因等三大行動,引導生產端朝低碳轉型,並宣布自今(115)年起,將取得碳足跡標籤之產品正式納入「政府及企業綠色採購」範疇,從源頭落實減碳治理,鼓勵全民實踐永續生活。
2月26日


碳費費率審議會肯定碳費制度上路帶動之減碳成效
我國碳費制度去(114)年正式上路,碳費費率審議會今日聽取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審核原則,以及徵收對象所提自主減量計畫之減量成效與成本分析,審議會委員皆對於碳費制度預期帶來的減碳成效表示肯定。
2月13日


環境部公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
為完善我國碳費制度,並確保國內產業在淨零轉型過渡期間之國際競爭力,環境部於今日正式公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本原則明定「類別一、行業別認定」及「類別二、維護產業國際競爭力」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之資格條件。環境部強調,高碳洩漏風險之認定並非無條件豁免,業者必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成減量指定目標,方可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以驅動實質減碳。
1月12日


環境部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CCS)為全球邁向淨零排放不可或缺的一環,CCS亦為我國淨零重要策略。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9條規定,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明定封存核准申請程序、監測及管理等事項,確保封存場址安全,維護環境品質與落實國家減碳目標。
2025年12月23日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修正發布 擴大列管事業盤查更彈性
為因應今(114)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下稱擴大列管事業),涵蓋了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及大專校院等多元行業特性與營運模式,與過往納管製造業等存在顯著差異,環境部於今年12月19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旨在使盤查作業貼近擴大列管事業的實際情形,並提供更具彈性的管理方式,以逐步擴大並強化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源管理,提升治理能量。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2025年12月19日


歐盟公布多項法案宣告CBAM明年正式上路!環境部將攜手相關部會持續協助產業因應
歐盟執委會於昨(17)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最終實施期間(Definitive Period)的多項執行法案及授權法案草案,今日環境部針對歐盟公布法案內容進行說明,並強調我國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將成為臺灣產業與歐盟CBAM銜接、爭取碳費扣減的重要基礎。環境部指出,將持續與經濟部及產業界合作,協助企業因應歐盟CBAM,降低衝擊、提升競爭力。
2025年12月19日


環境部預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我國碳費制度今年正式上路,為避免碳洩漏,「碳費收費辦法」第六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如有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且屬高碳洩漏風險者,適用收費排放量調整,初期係數0.2折扣。環境部今(18)日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規範申請資格、應檢具文件、審查程序及後續管理事項。
2025年12月18日


環境部公布「臺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並成立COP30戰情中心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30)將於11月10日至21日在巴西貝倫舉行。我國與國際同步,「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正式公布,我國非氣候公約締約方,仍自主遵循公約規範,向國際社會完整呈現臺灣在減碳與永續轉型上的努力與成果,呼應COP30「全球共作(Global Mutirão)」精神,攜手邁向淨零永續。
2025年11月10日


環部:碳封存管理辦法草案 最快11月預告
環境部8日表示,預計今年11月將預告碳封存管理辦法草案,並表示目前碳封存等技術成本雖高,但各國都在研發新技術以降低成本;明年碳費收費後,也會有部分協助技術發展。
2025年10月28日


臺巴環長共同簽署「在《巴黎協定》下合作備忘錄」 攜手邁向氣候治理新紀元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與友邦巴拉圭共和國環境及永續發展部部長Rolando de Barros Barreto(下稱巴雷多部長)在外交部常務次長葛葆萱的見證下,於今(1)日在環境部共同簽署「在『巴黎協定』下之合作瞭解備忘錄」,這是我國首個與友邦簽署巴黎協定碳信用合作備忘錄,期在巴黎協定機制下,展開減碳與技術合作,落實國家自定貢獻的減碳目標與行動。
202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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