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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權交易所」年中上路 採碳排放自願減量機制

已更新:2023年4月27日



為達2050淨零碳排目標,金管會配合環保署規劃,督導證交所建立碳排放自願減量額度交易機制。金管會表示,證交所預計 2023 年中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子公司。


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上路,環保署正進行子法修訂作業,金管會證實,證期局與環保署已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議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證交所預計 2023 年中設立碳權交易所子公司,交易對象與範圍等仍在規劃中,不過實務上交易對象應以法人為主,並採取自願減量額度交易機制。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未來透過台灣碳權交易所辦理碳權交易,可望協助企業在達成碳中和目標及經濟產業發展中取得平衡、創造減碳誘因,並可藉由碳權交易增加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以實現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


根據證期局資料,目前各國碳權交易主要包括兩種類型,第一是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即政府訂定全國碳排總量並分配給各企業,假如某一企業實際排放量低於政府核配排放量,差額可進行碳權交易,目前包括歐盟、加州、英國、中國、韓國及紐西蘭等國家採用此種制度。


第二是減量額度交易,舉例而言,企業透過專案向政府申請生產產品的碳排量,若實際生產碳排量低於先前申請碳排量,差額可進行碳權交易,目前包括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國家採用此種制度。


根據證交所統計,截至2022年底,國際上約有逾30個排放交易體系。至於證交所成立碳權交易所子公司,是否會開放券商認股,張子敏表示,目前最後股東尚未確定,仍在規劃中;至於證交所設立子公司後,何時會正式開放國內碳權交易,將配合環保署規劃。


張子敏提到,未來國際可能會課徵碳邊境稅,若屆時國內碳權供給不足以滿足企業需求,碳權交易所可向國外採購再提供國內企業購買,將比個別企業自行向國外購買碳權的成本更低,並滿足企業碳權需求。


不過,張子敏強調,環保署推動碳權交易所的目的,仍是希望企業真正落實減碳、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不希望碳權交易所淪為炒作或投機市場,因此環保署仍會進行一定管控,包括訂定企業減碳目標、企業可交易的減量額度等,金管會將持續督導證交所配合環保署規劃。


資料來源:BUSINESS 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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